2011年12月13日 星期二

卡霍.狂戀愛情三部曲

人生不一定要自己精彩
但不要錯過精彩的人生


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2011 Midnight in Paris 午夜·巴黎-Woody Allen Directed; Owen Wilson; Rachel McAdams



Woody Allen 75歲了,近幾年還幾乎維持每年一部電影的產出。喜歡巴黎,寫的故事常有自己的影子隱身其中,這一次是一位流連巴黎不捨歸去的好萊塢劇本作家(直接表明是自己了),穿越時光回到心中的Golden Age 就是1920年代的巴黎。在那個一心嚮往的年代,與海明威、畢卡索、達利、等藝術大師同桌飲酒高論,甚至與畢卡索的女人之一Adriana發展出一段戀情,沒想到Adriana又帶他穿越到Adriana心中的Golden Age 就是1890年代的巴黎,電影的結論是:每個人都會覺得他所處的現下年代不好,心中都有自己憧憬的Golden Age,這就是所謂的"黃金年代情結"Golden Age Thinking,一種對現實無法應對時的遁逃心理。

La Belle Époque
The Belle Époque or La Belle Époque (French pronunciation: ​[bɛlepɔk]; French for "Beautiful Era") was a period in French and Belgian history that is conventionally dated as starting in 1871 and ending when World War I began in 1914.

2013.6.28.二度重看本片依舊深深被吸引,懷舊的情緒果然隨年歲的增長更加濃郁。最近已常會想,工業革命根本不是給人類帶來福祉,一切新的發明幾乎都只引領人類加速奔向毀滅而以,這一代的人哪有比前一代幸福?


2011年11月22日 星期二

1994 Nobody's Fool

Your life is for yourself
每一條生命有每一條生命行進的路徑,或許是喜樂的,或許是悲憂的,都由不得你!如果你不是在幸福環境下被呵護長大的,不必太介意,只要能活過來,長大了,生命路徑就輪到你自己操控。不必大富,不必大貴,只要它是你選擇的路徑。

Every life has its way of growing, like it or not, you should appreciate once you survived. And when it's your turn to control your own destiny, don't mess it up.

這是一部令人感覺很冷的電影,電影故事是在感恩節到新年大雪紛飛的這段很冷的期間,在大企業都不會來投資、沒幾樣像樣工作活可謀生的紐約偏僻小鎮,襯托電影中很冷的生活無奈...

Sully Sullivan (Paul Newma)也許是很差勁的一個父親,也許他自己還不意識到自己是很差勁的一個父親,為什麼不?他父親也是很差勁的一個父親呀。但當他的兒子Peter Sullivan再遇見60幾歲的Sully Sullivan 時,Sully Sullivan在他時下的生活圈裡,好像也不是那麼差勁的人。他是房東老太太Beryl Peoples最覺得能倚重的人,他是他風流老闆(Bruce Willis)的無辜老婆最親賴的人,它是窮光蛋工人Rub Squeers最親的工作夥伴...。是啊,看起來他不壞啊?只是他窮得找不起好律師為他的因公受傷討到公道,他窮得必須冒險從惡犬嘴邊偷取剷雪機才能完成工作賺取工資過活,他窮,但他不願意賣掉它可惡的父親留下的爛房子,寧願固定賭一匹永遠勝不了的賽馬,相信總有一天輪到他贏...

兒子Peter Sullivan總是不懂父親為何忍心離開他母子,現在更不懂從不關心自己的父親竟關心起孫子,他問父親:你不覺得你的關心跳了一代嗎?剛失業的兒子跟父親混了幾天後,他好像懂了。

2011年11月12日 星期六

2011 Zindagi Na Milegi Dobara 人生不再重來



每次看完一部印度電影都是感覺滿滿的,它的輕鬆歌舞,它的浪漫愛情,它的明亮色調,已經令人滿心歡愉,而許多部印度電影更蘊含它的哲理。真正的印度哲思對我太艱澀枯燥了,我喜歡在故事裡不經意帶到的人生省思。這又是其中的一部。

我有這個計劃,我是說…
我會在四十歲退休,然後…

哥們兒!
你怎麼知道那時候你還能活著?
抓住今天,我的朋友
首先要把今天過得充實
然後再想四十歲的事
 
簡  介 


  Kabir和Natasha相識半年後訂婚了,結婚前Kabir打算邀請死黨Imraan和Arjun和他一起去西班牙共度人生中最後一次的單身漢派對。Arjun因為繁忙的工作而脫不了身,經過一番威逼利誘之後,3個男人終於踏上了為期3周的公路旅行。其實這次計劃並不是Kabir一時的心血來潮,而是早在4年前,那時剛從大學畢業的他們就為這個美妙的旅行假期制定好了計劃,卻由於各種借口遲遲未能成行。

  在這次公路之旅中,每個人必須選擇一項極限運動,而另外兩人也必須跟著他一起完成。在巴塞羅那碰面之後,三人就此開始了一段冒險之旅。總而言之,這個假期將會永遠改變他們的生活。

  電影由Zoya Akhtar導演,赫裡尼克·羅斯漢、阿布依·多爾和法拉汗·阿克塔爾主演,是一部關於三個男人友情的公路片,在西班牙、埃及和印度等多個地方取景拍攝。

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2011 The Music Never Stopped 最後的嬉皮

聽著Grateful Dead的"Ripple",http://youtu.be/CFsbAuX9P4w
寫下幾個觀後感觸:
1.只能活在18年前記憶的Gabriel,無法更新後續的世界變化,連最愛樂隊Grateful Dead成員之一早已過世也無法放入記憶,這樣的存活該是多痛苦,像是片末慢慢重新被Gabriel接受的嚴父Henrry死了,他聽了噩耗傷痛不已,但一會兒又忘了...。
2.這個真實故事講的是音樂連結起完全失憶的人一些記憶。但電影較重要的意義在我的觀點是,嚴父Henrry有如經由時光隧道回到過去,有機會重新去正視並尊重愛兒真正的興趣,在失去愛兒18年後,重享溫馨的天倫之樂。似乎人間永遠重複著相同的悲劇:失去了,你才會發現它的珍貴。
3.父母總是希望為子女做最好的規劃,Henrry對Gabriel的要求也不是不對。只是沒面對兒子已長大有自己的想法的事實,換來骨肉分離18年後的慘境。這真是值得為人父母的借鏡。

The Grateful Dead是本片音樂主角,是Gabriel十七歲搞樂團時的偶像,時間的切割就是在17歲畢業這年,Gabriel正準備首次參加Grateful Dead演唱會那天,嚴父Henrry非要他依規定參加大學選校會,焦急的Gabriel雖然跟著父親去了但還是忍不住溜走,那晚蹺出但結果還是錯失演唱會回家的Gabriel,受不了大發雷霆的父親終於離家出走。這一走就是18年,18年後父母首次接到他的消息竟是他在醫院得了腦瘤失憶了,而且好像很長一段時間流落在街頭。

電影中刻板的嚴父為了愛兒所做的心路轉折非常感人,明明小時候兒子是標準的乖寶寶,也很樂於分享父親喜愛的五零年代老歌,長大後卻被反戰的嬉皮風席捲,因此一如世俗嚴父Henrry痛斥這些音樂是毒害年輕人的毒藥。可是18年後,65歲的老Henrry為了再度與愛兒connect,把整箱心愛的老唱片都抱到唱片行換了兒子喜愛的搖滾樂,一頭栽進這些音樂好與兒子取得共同語言。終於,老Henrry重獲以前與Gabriel分享音樂的快樂,片中老Henrry與Gabriel一起參加了Grateful Dead的演唱會,那份兩人共享音樂的喜悅,讓心臟病的老Henrry終於含笑告終...

循著片中提及的音樂,搜尋了The Grateful Dead以及Buffalo Springfield相關資訊,兩者都成立於七零年代,也是披頭滾石等英國樂團主宰美國音樂市場後陸續跟出的美國本土樂團。Buffalo Springfield更是由Richie Furay、Stephen Stills、Neil Young超級樂手組成,只維持1966-68發了三張專輯就解散各自成立山頭去了。初起的這個時代美國本土搖滾樂多少不了鄉村、藍調等影子,是我特別喜歡的年代,尤其片中男主角與其女友訂情的片中音樂Buffalo Springfield的"Kind Woman",我更喜歡Richie Furay後來自組的Poco樂團的版本:http://youtu.be/Lz8IhzEOwCk

.....................................以下轉載自奇摩電影介紹..........


根據奧立佛‧薩克斯的真實臨床案例改編。奧立佛‧薩克斯是英國倫敦著名腦神經學家,他最為人知的作品就是《睡人》,由原著小說改編成的同名電影,獲得奧斯卡最佳影片、最佳男主角及最佳改編劇本多項提名。本片則為他的另一個研究案例。

音樂是亨利和賈伯利共同的喜好,然而他們對於音樂品味卻迥然不同,對於政治的歧見更導致賈伯利在二十年前離家出走。二十年後,醫院傳來賈伯利流落街頭,被送到醫院後作了腦瘤切除的手術。手術後,賈伯利的精神狀態癡呆,對周遭反應遲緩,由於腫瘤已嚴重損害大腦,使得賈伯利無法再製造新的記憶,也就是說他一直認為自己還活在1968年,活在那個反戰、抽大麻、熱愛迷幻搖滾的嬉皮年代。

不想再失去兒子的亨利,發現黛安教授關於音樂與腦瘤的研究,特別邀請黛安為兒子進行音樂治療。黛安發現賈伯利對於迷幻時期的搖滾樂,比如說披頭四、巴布狄倫、尤其是死之華合唱團的音樂特別有反應。當他聽到他們的音樂,他能侃侃而談、對答如流,殊不知這個年代已離他遠去。搖滾樂對於65歲的亨利來說等於“吵死人的音樂”,他對搖滾樂一點也不了解,但為了與兒子重新建立溝通的管道,他下定決心徹底研究60年代的所有搖滾樂團。